汉滨区水利局,市局各科室、各单位:
《中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水利)》已经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水利局双创办反映。
安康市水利局
2016年5月30日
中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水利)
根据市双创指挥部《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安创指字〔2016〕8号)安排部署,为巩固创国卫成果,促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加强中心城市河道沟渠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提升单位内部创建水平,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抓整治、促提升、防反弹、建长效”这条主线,坚持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全面参与、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营造岸坡整洁、干净通畅的河道环境和舒适优美的单位环境,为巩固创国卫成果,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1、中心城区河道沟渠卫生整治。组织开展对一江两岸、三河口等城区段河道沟渠环境卫生整治,清理清除水面漂浮物、废弃物和岸坡垃圾,依法查处向河道岸坡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为,确保水面清洁、岸坡整洁。(责任单位:汉滨区水利局,市防汛办河库科。)
2、坚持实行“河长”负责制。建立河道环境卫生河长、段长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排污口干净、畅通。(责任单位:汉滨区水利局、市水利局水资科。)
3、开展东坝防洪工程卫生整治。做好东坝防洪工程工地日常保洁工作,及时清运建筑、生活垃圾。同时,做好本单位各项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防洪保安办。)
4、河道违规违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康市江河湖泊采砂(采矿)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河道采砂行为,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采砂场、采砂点,依法查扣、拆解非法采砂器械,督促采砂业主清理复平采砂弃渣。(责任单位:汉滨区水利局,市防汛办河库科。)
5、机关内部及家属院卫生保洁。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清扫工作,注重日常保洁,确保办公区窗明几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室、各单位)做好家属院公共区卫生保洁、病媒生物防制和孳生地治理等工作,并做好密度监测,确保密度符合创建标准。(责任单位:市局政办科)
6、持续做好片区包抓各项工作。按时组织水利干部职工及包抓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片区义务大清扫活动。巡查片区市容市貌,督促各责任单位对各自负责区域内市容秩序、环境卫生、设施管护、门前四包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配合片区双创办开展好其他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双创办,市局各科室、各单位做好配合)
三、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一)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10月30日)。按照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保障人财物投入,集中开展整治工作。
(二)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分析整治工作中的难点和存在问题,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保持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认真谋划。今年是创国卫巩固关键一年,同时也是创文工作提升年、创文重点工作攻坚年。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科学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确保方案便于操作,行之有效。
(二)夯实责任,严格执法。要及时安排,细化分解,及时将责任夯实到相关股室和具体人,确保任务不留空白、整治不留死角。要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严格执法,组织集中专业力量,依法打击河道内违法行为。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市双创办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将采取明察暗访,重点督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或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消极应对的单位实施双创责任追究。局双创办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及时报告督查检查情况。
根据市双创办要求,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制度。请区水利局、市局相关科室、单位从6月起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整治工作情况报市水利局双创办。(联系人:孙雷强,电话:3216739,邮箱:3038715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