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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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17〕12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2月21日 |
公开日期 |
2017年2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科室、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四届人代会、农口工作会和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对农口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和全年水利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并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2017年水利重点工作既是年度考核内容,又是群众期盼事项,不能打半点折扣,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是抓落实的具体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目标任务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当好“东道主”,种好“责任田”。
二、狠抓落实。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要求。各责任人要围绕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节点,明确承办事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目标任务涉及多个科站或单位的,牵头科站和配合单位要全力协作,紧密配合,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滞后的,将严格问责。
三、按时报送。市政府对目标任务完成实行月通报制度。从2月起,每月28日前,各责任科站将承办的本月水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月工作打算,形成书面材料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规计科(纸质与电子版同时提交),规计科汇总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后送市政府办和分管市长。报送的材料要客观真实、简明扼要,多用数字说话。项目类的进展情况要说明完成投资额、工程量;综合类的要说明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安康市水利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