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18-0510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18〕121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6-14 14:30 |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根据《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修订印发安康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水发〔2018〕116号),决定于2018年6月19—29日开展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二、考核内容
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各单位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情况,包括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和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两部分,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安水发〔2018〕119号)。
三、考核组织
(一)自我评价。各县区水利局根据安康市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结合本县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特点,编写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情况自评报告。
(二)实地核查。市水利局组织局属有关单位组成核查组,对县区水利局质量工作及辖区内的4个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抽查,结合县区水利局自评报告和实地检查核查情况,分别填写《安康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表》和《安康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表》,并形成考核评价报告,提出考核等级。
四、考核人员
第一组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
成员:刘福兴 王小慧
第二组汉阴县、石泉、宁陕县;
成员:王春雷 吴瑞卿
第三组旬阳、白河、平利、镇坪县;
成员:李俊杰 何兴平
安康市水利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