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二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243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18〕74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0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4-06 15:09 |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市局各科室、各单位:
2018年一季度,全市水利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统一行动,扎实推进隐患治理整改工作,从严从实落实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十项制度”,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切实做好全市二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筑牢二季度水利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第二季度,汛期已至,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高发,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县区各部门必须结合当地水利安全生产特点和实际,坚决克服粗枝大叶、麻痹大意、蜻蜓点水、厌战怠战等不良情绪和工作作风,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谋划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将思想与行动统一起来,筑牢“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思想防线,扎实做好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二、多措并举,加强二季度水利安全重点工作落实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二季度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安排本季度工作。
二要深入开展以“汛期防汛安全、河道管理安全、水利工程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
三要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立足防汛、抗洪、抢险,消除隐患,预防事故,扎实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要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企业双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
五要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要按照《安康市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严格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对考核不合格、未依法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水利工程要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六要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组织1-2次职工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努力实现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覆盖。
三、突出重点,加强二季度水利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按照省水利厅统一安排,我局从4月15 日至5月30日,集中一个半月时间,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农村水电站、河道管理、农村饮水、水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本次检查采取县区自查与市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室(部门)按照工作需要将业务工作落实与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交叉进行。
(一)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规计科牵头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责任人:周磊
(二)病险水库、河道管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河库科牵头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责任人:王克玺
(三)农村饮水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供水科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责任人:刘杰
(四)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市渔业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人:任康
(五)农村水电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水电管理科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人:任小平
四、加强领导,加强二季度水利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夯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报送畅通,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
同时,进一步做好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送工作,请各县区水利局于4月15日前报送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于6月20日前将二季度工作总结报市局(联系电话:3119856)。
安康市水利局
2018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