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第三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250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18〕154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9月0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9-03 15:11 |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市局各科室、各单位:
2018年上半年,全市水利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从严从实落实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十项制度”,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切实做好全市第三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筑牢第三季度水利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进入第三季度,主汛期已至,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高发,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间距繁重。各县区各部门必须结合当地水利安全生产特点和实际,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厌战怠战等不良情绪和工作作风,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谋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筑牢“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安全红线意识,扎实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第三季度水利安全重点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新修订后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第三季度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安排本季度工作。深入开展以“主汛期防汛安全、河道管理安全、水利工程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整治行动。
三、扎实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
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严格执行防汛预案及山洪灾害防治预案,落实防汛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与互通互报工作,坚决服从防汛指挥调度,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第三季度水利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夯实安全生产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企业双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全市水利建设任务顺利推进,河流水库安全度汛。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妥当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同事,请各县区水利局报送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与9月10日前将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市局(联系电话:3119856)
安康市水利局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