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管理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8-09-03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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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管理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3-0251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18〕178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9-03 09:10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维护河湖生态环境,保障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倒、乱排、乱捕”等河湖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建立和完善河湖管理长效机制,省水利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管理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的通知》(陕水河库发〔2018〕9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在河湖管理工作中抓好落实。

各县区水利局重点抓好河湖“七乱”治理工作,同时在确保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的基础上,落实好采砂规划等前期工作,各县区要对河湖采砂规划、采砂许可进行优化,优化后的采砂规划由领导签字盖章后(纸质和电子版)于9月20日前上报市水利局。

联系人:湛博   汪健        电 话:3115208

附件: 《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管理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的通知》(陕水河库发〔2018〕9号).rar

安康市水利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