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管理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251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18〕178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3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9-03 09:10 |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维护河湖生态环境,保障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倒、乱排、乱捕”等河湖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建立和完善河湖管理长效机制,省水利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管理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的通知》(陕水河库发〔2018〕9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在河湖管理工作中抓好落实。
各县区水利局重点抓好河湖“七乱”治理工作,同时在确保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的基础上,落实好采砂规划等前期工作,各县区要对河湖采砂规划、采砂许可进行优化,优化后的采砂规划由领导签字盖章后(纸质和电子版)于9月20日前上报市水利局。
联系人:湛博 汪健 电 话:3115208
附件: 《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管理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的通知》(陕水河库发〔2018〕9号).rar
安康市水利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