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2014年本级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发布日期:2015-07-1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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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市水利局主要承担全市水资源开发与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保治理、城乡供水、水产养殖、水电开发、水政执法等主要工作职责。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工勤岗位3名。局机关内设政办、规划计划、水政水资源、城乡供水、水电管理、技术管理6个科室。市防汛办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管理岗位11位,工勤岗位1名。内设综合科、河道水库科、防汛信息科3个科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涉水等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防洪、渔业等工作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全市地表、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定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三)组织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四)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政、水保执法;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
  (五)指导全市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融资工作。
  (六)组织编制大中型和跨县(区)水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区)重点水利工程。
  (七)归口管理农村水利、机电排灌、农村小水电和城乡供水工作;负责市属已成水利工程的管理和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八)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保生态工作,抓好水土保持工程性措施的落实。
  (九)负责全市渔业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渔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渔政执法和管理工作,做好渔业技术推广工作。主管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十)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决算单位构成

安康市水利局机关

四、安康市水利局局机关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746.89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1.89万元,为市级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5万元,为本级财政拨款;

(3)上年结转结余1679.58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4年度支出总计881.1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47.89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52万元;

(2)项目支出433.27万元,是指为完成水利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水利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防汛、抗旱、水资源费征收等各项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964.70万元,主要是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跨年度在实施中的项目资金。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9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92万元;因公出国费用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上年下降幅度偏大,主要原因为2014年接待量少,并坚持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数量。

附件:1、市水利局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pdf

      2、市水利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pdf

      3、市水利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pdf

      4、市水利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