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50号),设立市水利局,为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水利局主要承担全市水资源开发与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保治理、城乡供水、水产养殖、水电开发、水政执法等主要工作职责。市水利局机关人员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6正1副),科级纪检监察员1名。局机关内设政办(监察)、规划计划、水政水资源、城乡供水、水电管理、技术管理6个科室。市防汛办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工勤岗位1名,内设综合科、河道水库科、防汛信息科3个科室。离退休人员27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涉水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市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省水利年度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市供水管理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规划、计划,编制、审查全市防汛抗旱和抢险应急预案及大中型水库汛期运用调度计划;指导全市河道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承担全市防汛抗旱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组织协调抗旱服务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计划,负责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区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跨部门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九)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组织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决算单位构成
安康市水利局本级决算。
四、安康市水利局部门2015年度决算情况
1、2015年度收入总计42362358.93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11346.81元,为市级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6303981.73元;
(3)上年结转结余19647030.39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2015年度支出总计20207200.28元,包括:
(1)基本支出6943172.63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279349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77925.1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1749.44元。
(2)项目支出13264027.65元,是指为完成水利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水利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防汛、抗旱、水资源费征收等各项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22155158.65元,主要是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跨年度在实施中的项目资金。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9207.4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272.43元,公务接待费69935.00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169474.01元,降低46%。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272.43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比上年减少159737.01元,降低55.2%,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
2、公务接待费69935.00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级及相关部门的检查、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2015年度公务接待累计85批次,700人。比上年减少9737.00元,降低12.2%,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3、会议费支出57619.00元,培训费支出3672.00元,主要是全市水利工作会及防汛、业务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166750.00元,降低73.1%,主要是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压缩了会议规模和次数。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pdf
10.政府采购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