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60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市水利局主要承担全市水资源开发与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保治理、城乡供水、水产养殖、水电开发、水政执法等主要工作职责。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工勤岗位3名。局机关内设政办、规划计划、水政水资源、城乡供水、水电管理、技术管理6个科室。市防汛办核定事业编制11名,工勤岗位1名,内设综合科、河道水库科、防汛信息科3个科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涉水等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防洪、渔业等工作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全市地表、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定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
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三)组织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四)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政、水保执法;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
(五)指导全市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融资工作。
(六)组织编制大中型和跨县(区)水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区)重点水利工程。
(七)归口管理农村水利、机电排灌、农村小水电和城乡供水工作;负责市属已成水利工程的管理和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八)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保生态工作,抓好水土保持工程性措施的落实。
(九)负责全市渔业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渔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渔政执法和管理工作,做好渔业技术推广工作。主管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十)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2015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重点
2015年全市水利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多渠道增加投入为保障,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把握新常态、明确新起点,夯实新措施,取得新成效,为保证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主要目标任务是:计划全年完成水利投资15亿元;新修基本农田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解决2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0平方公里,力争15座新出现小型病险水库列入省上治理盘子并开工建设,新增小水电装机1.2万千瓦,完成水产品产量4万吨产值20亿元,完成万元工业用水节能降耗任务,汉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
四、2015预算收支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820.1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20.13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820.13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683.1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2.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5.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5万元(含会议费)。2.项目支出13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8万。
本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附件:1、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pdf
3、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