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抓好年末岁首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8-12-1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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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抓好年末岁首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3-0256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18〕246号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2-10 08:30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根据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年末岁首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发〔2018〕82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县区水利局监管职责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岁末年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高度重视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造成的影响,坚决防止一些水利建设工程因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而引发的风险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狠抓问题隐患整改,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

  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排查治理、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活动,进一步推进四项攻坚专项行动,做好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等专项整治,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重大隐患抓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严密监控。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工停产整顿,坚决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各县(区)水利局门要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  

  各县区、各单位要强化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监管,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风险高、隐患多的工程,加强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紧盯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水利工程施工要重点加强脚手架、起重吊装、模板支撑、拆除爆破和深基坑、高边坡、洞室工程等专项检查,严防坍塌、坠落、触电等事故发生。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水文监测、勘测设计等单位要做好车辆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野外作业和交通安全。已建水库不得超标准蓄水,新建水库、水闸和除险加固工程未经蓄水验收的不得蓄水运行。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切实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各县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高度重视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充分利用报刊、布告栏、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确保一旦发现险情能及时、有效处置。

附件:《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年末岁首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安康市水利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