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转发《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领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225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规计发〔2018〕33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2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2-05 08:30 |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恒口示范区社管局,市防洪办:
现将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领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陕水建函〔2018〕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遵照执行,并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要意义
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和谐稳定大局。2018年春节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工作,深入全面做好重要节点的治欠保支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二、扎实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夯实主体责任。2018年9月18日前已开工在建的各类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与相关企业、银行补签农民工资专用账户协议。市本级水利建设项目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协议,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于12月20日前报市水利局备案;其他水利建设项目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协议,由施工总承包企业12月25日前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迅速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排查
我市水利行业从即日起至2019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工作。要对2018年在建及竣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逐个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新建项目不发生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对检查发现和农民工投诉的陈案要一并查处。
四、及时上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总结
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检查用人单位户数、涉及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金额、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报送市水利局,2019年1月18日前报送专项检查总结(附专项检查情况表)。
附件《关于在水利建设领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陕水建函〔2018〕40号).rar
安康市水利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