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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通报4起影响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作者:发布日期:2019-11-1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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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强化警示教育。近期,汉阴对查处的4起影响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干部王晓花对续租公租房审核工作把关不严问题。2018年3月,王晓花对申请续租公租房的杨某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其在已购买商品房和收入明显超标的情况下继续享受公租房政策,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王晓花受到警告处分。
    2、县司法局干部张全芳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问题。2018年7至10月,张全芳在负责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和某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中,以为当事人介绍诉讼代理律师为名,个人从中谋取利益共计1万余元。2019年8月,张全芳受到警告处分,相关违规资金已上交和退还当事人。
    3、蒲溪镇国土所土管员蒋红梅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问题。2011年,蒋红梅负责建房户补办建房用地审批手续中,在初审已经发现廖某所建55平方米商铺属于违法违规建筑的情况下,仍为该户补办手续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2019年10月,蒋红梅受到警告处分。
    4、安康天成监理汉阴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刘运林违法监理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10月,天成监理汉阴分公司在涧池镇富康小区项目未取得用地审批和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展监理工作,并在2017年12月县住建局对其下发整改通知后仍继续违法监理。2019年4月,县住建局对涧池镇富康小区违法建设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刘运林作为天成监理汉阴分公司总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9月,刘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