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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安康市水利部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供水安全

作者:发布日期:2020-02-2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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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安康市承担供水保障任务的市县水利部门快速反应,积极作为,从严从快落实各项防控要求,抓实抓细各项保障措施,全力保障城乡供水正常安全供给,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及早安排部署。市水利局分别于1月31日和2月6日下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乡供水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思想认识、提高站位、隐患排查、水质安全、应急值守、自身防控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区及各供水管理单位迅速进入状态,全员上岗,全面落实。2月10日,市水利局还就汉滨疫情防控期间供水保障一线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二是强化信息沟通。针对交通管制和防疫要求,迅速建立市、县、镇层级城乡供水微信工作群,实行网上办公,及时安排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工作。强化市县区镇之间的沟通联系,对各县区当天供水保障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并通过微信群传递防疫知识和相关疫情防控指令,在第一时间把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和重点工作安排传达到一线。三是全面排查隐患。突出水源地、净水厂的安全防护、环境卫生以及制水过程中净化消毒措施落实等重点内容,对城乡供水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组织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截止2月12日,累计开展巡查15299次,巡查工程4731处。四是严控水质安全。加强制水过程管理,严格消毒药剂投加,确保工程规范运行。对没有配备消毒设备的微型供水工程继续推行投加消毒晶片等措施。目前,已开展厂区消杀3649次,发放消毒药品3000千克。同时,充分发挥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的作用,开展水质检测993次。五是强化自身防控。各县区对城乡供水运行管理从业人员近期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详细摸排了解,对暂不宜从事供水工作的坚决调整。所有参与城乡供水制水、巡查、检修等相关人员上岗期间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等防护措施。同时,积极改进服务方式,在供水报装、缴费等工作环节中提倡电话预约、微信转账等“不见面”服务方式,在收费大厅、维修现场杜绝人员聚集扎堆现象。对缴费暂有困难的按照“先服务,后结算”的原则,确保正常供水不受影响。明确要求在应急响应解除前,各供水管理单位不得以欠费等原因停止供水。六是加强督查值守。春节以来,市县水利部门及供水管理单位严格落实供水保障应急值守要求,不定期开展电话抽查,确保各地值班电话及对外公示的服务监督电话保持畅通,出现问题时能迅速反应。七是全力应急抢修。各县区均制定了应急预案并成立抢修突击队,切实加强备战值守,保持服务监督电话畅通,出现问题时做到迅速反应,及时解决。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共受理群众反馈具体用水问题115个,全部及时得以解决,受到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