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做好跨汛期施工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0-0552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20〕131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0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7-06 11:02 |
各县区水利局,镇坪、宁陕县农水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瀛湖管委会办公室,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入汛以来,安康境内持续降雨,河流水位不断增长,山洪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防汛抗洪形势不容乐观。为全面做好跨汛期施工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再重视。7月以来,全市防汛压力持续增长,洪涝、山洪、滑坡等灾害频发。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度汛工作,及时进行会商、调研、部署。各县区水利部门,各科室、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扎实做好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有关工作,确保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二、责任再压实。各参建单位要夯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主体责任,各县区水利部门和项目管理科室、单位要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要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0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陕水建发〔2020〕10号)要求,将安全度汛工作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人头,确保度汛安全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
三、措施再落实。各县区水利部门有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工程建设和度汛安全两手抓、两手硬。一要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和巡查制度,做到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遇到重要险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管部门;二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细化实化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预案,全面落实应急抢护措施。加强应急演练,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要做好工程防护,要督促项目法人对施工围堰薄弱段、堤防缺口等及时采取应急加固措施,保证标准内洪水度汛安全。对隧洞、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按要求做好防护,出现险情和事故征兆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及时组织转移避险,最大限度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四、监督再强化。各县区水利部门要将跨汛期施工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各涉及跨汛期施工水利工程的科室、单位要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度汛责任、预案、队伍、物资等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向局安全生产办(建管科)上报有关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加强问责,必要时责令停产停工整顿。
特此通知。
安康市水利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