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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荣获县级“扫黑除恶先进单位”荣誉

作者:袁保林发布日期:2021-03-03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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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扫黑除恶“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要求,岚皋县水利局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根和攻坚,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整治重点,严格执法。将扫黑除恶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聚焦行业监管重点领域,通过加强监管力量,扩大宣传影响、强化线索摸排、开展专项整治等途径,有力打击了水利行业领域黑恶势力和行业乱象,有效净化了全县水利发展环境。在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县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上,被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表彰为“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强化组织保障扩大宣传影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水利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硬件配备、门牌、职责、制度上墙。抽调精兵强将,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密文件资料、摸排线索、转办核查线索指定专人专柜保密存放。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对三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总体规划和安排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及时制定《岚皋县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岚皋县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岚皋县水利局“六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边整边改工作方案》、《岚皋县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乱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岚皋县水利局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方案》、《岚皋县水利局开展“无黑无恶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安排,对扫黑除恶治乱及各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目标和责任,确保了各面工作顺利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

为全面营造水利系统扫黑除恶舆论氛围,提升广大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该局在单位临街面及机关院内墙面设置了固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专栏,大在门口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乱点乱象。结合脱贫攻坚安全饮水排查、防汛检查、河道巡查、行政执法、到户走访、恳谈交流等形式,点对点让群众知晓政策、热情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设置宣传牌19个,悬挂横幅20条、制作固定宣传专栏2版,展板12块,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并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宣传车深入各镇村组进行巡回宣传。

加大摸排力度 开展专项整治

排查梳理“三摸清”。摸清问题。采取座谈交流、带案下访等方式,开展调查摸排,梳理违法涉河建设、恶意阻工、强揽涉水工程项目、长期恶意拖欠水费、非法采砂等5个方面的乱象问题;摸清线索。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方式,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检举、干部摸排、执法队伍查找等作用,广泛收集黑恶乱线索,累计摸排线索14条,分析研判11条,联动处置3条,线索核查办结率为100%;摸清形势。对线索进行专题研判,对突出河湖“四乱”问题、涉水乱象逐一分析,理清问题症结、探寻破解办法。

系统治理“三结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制相结合,不断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加强行业监管,助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与水政执法相结合,实行“水政执法+扫黑除恶”延伸工作模式,将行政违法案件与扫黑除恶综合分析研判同步推进,有力化解了一批疑难行政违法案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相结合,从严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河道内非法采砂、占用河道堆放砂石料、河道内乱倒垃圾、渣土等乱点乱象。累计排查整改涉河涉湖乱点乱象问题27起,开展联合执法30余起,立案各类违法行为16起,依法取缔网箱2658箱9.6公顷,清理河道弃渣约3.5万方,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涉水违法行为,全县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建机制管长远

在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责主业,积极在水利行业开展“无黑无恶示范创建活动”,制定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实施方案,建立了岚皋县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移送工作机制,岚皋县水利局河道采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工作机制。以河长制为依托建立了“河长+警长+督察长”三长治河工作机制,实现集中清理打击向常态打击整治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