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1-0049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规计发〔2021〕4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1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4-15 09:08 |
各县区水利局,镇坪、宁陕县农水局,恒口示范区社管局,市局各科室、单位:
2021年4月9日,市政府召开了市规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安康市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该方案主要涉及全市今年各类项目建设用地问题,目前方案正在审议后修改期。为做好项目用地前期工作,确保今年重大水利项目如期开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随着国家土地管控的不断加强,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是确保各类项目落地实施的重要保障,《安康市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是核定今明两年用地情况的框架。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用地前期工作,今后凡未纳入方案的水利建设项目即使批复也将无法开工建设,必须确保今明两年可开工有用地需求的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安康市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保不因用地问题导致项目不能开工。
二、加强联系。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加强需要用地的水利建设项目梳理,在梳理项目后要加强同县自然资源部门的联系,确保今明两年急需用地的水利项目全部纳入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并将今后几年需要用地的水利建设项目做好衔接,请自然资源部门及时纳入2020-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保障今后用地。
请各县区于4月16日前将项目梳理好,并与《安康市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附表用地项目表核对,没有纳入的项目,要及时与县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衔接,保障纳入各县过渡规划。同时,将梳理的未纳入项目上报市水利局,以便市局及时与市自然资源部门衔接,纳入市过渡规划。逾期不报,造成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安康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