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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召开2021年河道采砂管理暨税收征管布置会

作者:林成敏发布日期:2021-06-0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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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涉河工程安全,巩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成果,根据有关规定,每年6月1日至10月15日为汉江禁采期。日前,白河县水利局组织召开2021年河道采砂禁采期汛期安全会,安排部署河道采砂禁采期船舶安全暨税收征管有关事宜,参加会议的有已审批采砂场业主法人代表,县水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和国家税务征管人员。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安康市河道采砂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通报了有关问题并针对采砂提出了工作要求。(一)禁采期内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二)各采砂业主应将采砂机具撤出河道管理范围,及时将砂石清运出河道,平整弃料堆体,确保河道行洪安全;(三)对因管理不严、失职渎职导致采砂管理秩序混乱,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引发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四)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在禁采期非法采砂的,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五)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