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汉阴县水利局收到反馈,有人在城关镇月河李家沟出口段河道内自然岸坡边倾倒建筑垃圾,希望水利部门快速查处,制止这一违法行为。
接报后,县水利局分管领导及该局执法队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多方调查取证,该违法行为当事人系月河村五组村民唐某所为。随后,经县城管执法队、城关综合站、月河村干部及县水利局执法人员批评教育后,当事人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并承诺会在24小时内组织工人对倾倒的垃圾进行清理。
整改达时限后,该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清运现场进行了验收,一致认为达到验收标准。考虑到当事人唐某认错态度积极,整改行动及时,并未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经现场会议商定,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月河村村民自治委员会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以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