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穿城而过的坝河到风光绮丽的黄洋河,从一路奔腾的岚河到清澈静谧的吉河……行走在今天的平利县大地上,“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场景随处可见,美丽河湖入画来,为“中国最美丽乡村”增添了无限光彩,为平利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水环境保障。
美丽幸福河湖的逐步形成,源于平利县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陕来平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坚持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创新突破,纵深推进河湖长制。特别是今年来,更是趟出了一条平利河湖管理保护新路。
河长重视破难题。县委、县政府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多次在常委会、常务会上安排部署,每年为县河长办预算、拨付河湖长制工作经费100万元;县人大、县政协关心支持河湖长制工作,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专项视察,进行专题调研。县总河长、县委书记和县长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对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亲自安排、对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河湖长会,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常态化巡河督导,推进工作实效,解决工作难题。在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的领导下,县镇村三级河长认真履职,各镇和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深化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加强了河湖管理保护。
专项行动成效显。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清四乱及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镇、各相关部门全面自查整改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由镇级河长、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签字确认。扎实开展河湖暗访行动,对全县河湖开展集中暗访督查行动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销号管理。高度重视上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每日通报整改进度,确保了按时按要求完成。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加大河湖日常巡查与执法力度,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重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非法采砂、擅自取水排污、倾倒废弃物、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行为。今年来,县河长办已下发督办通知5期,整改河湖“四乱”问题30个。
制度创新求突破。不断健全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在全市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构建“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印发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河湖长制工作任务书,细化各镇和县河长制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完善由水利、公安、生态环境、检察等部门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
加大宣传强意识。县河长办会同各镇开展河长制培训,提升镇村级河长和护河员履职能力,强化护河爱河意识。扎实开展河湖长制“八进”宣传活动,通过在县城广场集中宣传、出动宣传车巡回播放、进村入户宣讲等方式,认真开展《长江保护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涉河湖建设项目事前主动报审、渉河违法行为不敢为的氛围逐步形成。
示范创建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平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全县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高质高效开展市上下达的节水示范县创建工作,力争当年创建,当年达标。认真抓好蒋家坪国家级水保示范园和金沙河省级河长制示范河流创建工作,争取当年完成创建验收。着力打造平利河湖长制工作品牌,强化示范引领,带动全面发展。
河长制带来了“河长治”,切实加强了河湖管理保护,持续改善了河湖生态环境,县域内河湖水质始终保持在二类标准以上,守护了一河清水永续北上。平利县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2020年,平利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近年来,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始终保持全市一流,水环境质量排名稳居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