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取水设施被拆除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1-0372 | 公开目录: | 执行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8月0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8-09 11:13 |
7月31日,随着铲车和破锤机的轰鸣声,经过多天的高温作战,位于关庙汉江河边的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取水设施于8月5日被拆除。
该取水设施原为市水利局批准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建设的自备水源工程,2021年5月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三供一业”移交完成后,我局责令其限期拆除取水设施时发现了陕西安康江华(集团)私自放置的1台水泵。局党组进行了研究,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市水利局分别约谈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和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并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出了限期拆除令,相关科室负责人现场监督并摄像,确保了拆除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汉滨区水利局对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取水罚款2万元,依法追缴拖欠的水资源费(税),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