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节约用水资金计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1-05-21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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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节约用水资金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3-0231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规计发〔2021〕8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5-21 11:53

汉滨区、平利县、旬阳县水利局,安康学院:

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进一步加快我市节约用水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节约用水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126号),现将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节约用水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50万元(详见附表),主要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型学校、公共机构等示范单元建设。

二、本次计划安排资金,脱贫县一律实行“切块下达”,按有关规定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整合后用途不变的项目实施方案由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相关县区将辖区内节约用水项目情况报市水利局备案。

三、相关县区、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印发的《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财办〔201817号)、《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陕财办〔20186号)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计划顺利执行。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四、各县区要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每月5日前向市水利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成果及项目财务、统计报表。

五、资金预算另文下达。


附件:安康市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节约用水项目计划表

                                    安康市水利局

2021年520


附表:

安康市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节约用水项目计划表

序号

名称

项目内容

本次下达计划   (万元)

备注

合计

安康市

150

1

汉滨区

节水示范单位创建

30

2

平利县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50

3

旬阳县

节水示范单位创建

30

4

安康学院

节水型校园建设

20

5

市水利局

节水宣传、节水示范单位创建、河湖长制日常宣传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