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水资源资金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2-0020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规计发〔2021〕9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5-21 08:01 |
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旬阳县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1〕25号),现将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省级水资源管理项目资金180万元(详见附表),主要用于取水工程核查登记、生态水补偿、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等工作。
二、本次计划实行项目管理,相关县区(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财办〔2018〕17号)、《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陕财办〔2018〕6号)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不得随意变更工作内容,更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同时要积极开展项目绩效目标报送,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贫困县资金延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有关规定。
三、各县区须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加强项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及时向市财政局、市水利局报送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并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财务、统计报表。
五、资金预算另文下达。
附件:安康市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项目计划表
安康市水利局
2021年5月20日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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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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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项目内容 |
本次下达计划 (万元) |
备注 |
合计 |
安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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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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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汉滨区 |
长江流域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及用水总量统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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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汉阴县 |
长江流域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及用水总量统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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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泉县 |
长江流域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及用水总量统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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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旬阳县 |
长江流域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及用水总量统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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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水利局 |
安康市秦岭地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和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编制、河湖长制日常宣传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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