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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河长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2022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作者:周传水发布日期:2022-04-2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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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泉县河长办、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印发了《石泉县2022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启动新一轮河湖“清四乱”及河湖执法专项行动。

本次河湖“清四乱”及河湖执法专项行动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河湖长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聚焦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常态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同时,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水利行业领域整治。专项行动自4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石泉县河长办、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聚焦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易发、多发的河湖采砂、河湖生态环境等5大类22项整治重点。实行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协同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整治。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群众举报、行刑衔接等多种手段,推动全县河湖“清四乱”及河湖执法整治范围全覆盖。

专项行动期间,县河长办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采取下发督查意见书、情况通报、提出问责建议等措施,督促各镇、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县检察院将综合运用刑事立案监督、提起刑事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支持社会组织起诉等手段,协同县河长办共同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整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有序开展、取得实效。通过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整治涉水违法犯罪,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实现河湖治理保护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长效常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