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旬阳县吕河镇险滩村坝河大桥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收悉。经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供在项目审批时参考。
附件:《旬阳县吕河镇险滩村坝河大桥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安康市水利局
2021年9月2日
《旬阳县吕河镇险滩村坝河大桥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1年6月8日,安康市水利局在安康城区主持召开《旬阳县吕河镇险滩村坝河大桥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简称《洪评报告》)审查会。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旬阳县水利局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以及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洪评报告》编制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对《洪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洪评报告》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洪评报告》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险滩村坝河大桥位于旬阳县吕河镇险滩村坝河口上游210m处,该桥横跨坝河,起点与吕力路形成T型交叉,桥梁终点与本项目及规划旬平路形成T型交叉。拟建项目是S102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十天高速吕河连接线、G316及环湖路之间重要的联络线,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大桥由旬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由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旬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旬发改农经〔2020〕2号”文件对该工程可研报告进行了批复。建设单位委托陕西江源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防洪评价报告。桥梁全长196m,采用二级公路等级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00年一遇。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8.75m+4×40m+2×8.75m钢筋混凝土现浇实心板+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钢筋混凝土现浇实心板,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两岸为桥台,0号桥台采用轻型台,桩基础;8号桥台采用柱式台,桩基础。河道内为8跨(其中主河道4跨),设置7组桥墩,桥墩桩位坐标为:
1-1桥墩:X=3626984.605,Y=625936.924;
1-2桥墩:X=3626979.096,Y=625940.373;
1-3桥墩:X=3626973.586,Y=625943.822;
2-1桥墩:X=3626986.134,Y=625946.550;
2-2桥墩:X=3626980.201,Y=625950.264;
3-1桥墩:X=3627006.944,Y=625980.478;
3-2桥墩:X=3627001.434,Y=625983.927;
4-1桥墩:X=3627028.167,Y=626014.384;
4-2桥墩:X=3627022.657,Y=626017.832;
5-1桥墩:X=3627049.389,Y=626048.289;
5-2桥墩:X=3627043.880,Y=626051.738;
6-1桥墩:X=3627070.767,Y=626081.862;
6-2桥墩:X=3627064.834,Y=626085.576;
7-1桥墩:X=3627078.758,Y=626087.442;
7-2桥墩:X=3627072.825,Y=626091.156;
7-3桥墩:X=3627066.891,Y=626094.870。
二、河道演变分析
基本同意河道平面形态变化、河道冲淤及河势稳定分析结论。工程区河段河势基本稳定,工程区两岸山体雄厚,河道平面形态稳定,旬阳电站建成运行10年后,坝河大桥项目区河道淤积厚度在8.5~9.0m之间。
三、防洪评价计算
1.基本同意险滩村坝河大桥采用桂花园水文站为参证站,按水文比拟法推算的设计洪水成果,其10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为3200m³/s。
2.基本同意水面线成果,桥位断面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241.76m。
3.基本同意壅水计算方法和采用成果。在汉江100年一遇洪水遭遇坝河相应洪水情况下,大桥桥前产生壅水高度0.12m,壅水长度478m。
4.基本同意最低梁底高程和最高通航水位复核计算成果,最低梁底高程为243.169m,最高通航水位为241.05m。
5.基本同意冲刷计算方法和最低冲刷线高程计算成果,设计洪水时,大桥产生一般冲刷深度3.48m,局部冲刷深度3.49m,总冲刷深度6.97m,最低冲刷线高程209.65m。
四、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1.坝河大桥壅水影响范围内有现有1处漫水桥、1座吊桥,大桥建成后应拆除漫水桥和吊桥。
2.大桥设计最低梁底高程245.205m,高于本次计算的最低梁底高程,满足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要求。按照旬阳电站正常蓄水位遭遇坝河5年一遇洪水时,大桥净空满足《内河通航标准》Ⅶ航道通航要求。
3.本次计算桥梁最低冲刷线高程209.65m,桥梁设计中未标明冲刷线高程,设计单位应复核冲刷线高程。
五、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及补救措施。
六、结论与建议
1.基本同意《报告》的结论及建议。
2.坝河大桥上游55m处漫水桥和70m处吊桥为临时通行设施,新桥建成后应拆除。
3.桥梁设计中未标明冲刷线高程,桥梁设计单位应按照本次冲刷计算结果复核桥梁结构的安全性。
4.项目建设单位要主动接受地方河道管理部门和防汛部门管理,工程实施前应制定度洪预案,落实抢险物资及抢险队伍等安全防范措施,报地方防汛部门备案,确保施工安全和河道行洪安全。
5.施工材料汛期不能堆放在河道,项目完工后,施工围堰、便道等临建设施及时拆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6.桥墩、桥台附近岸坡应进行加固处理,保持岸坡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