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重点区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市采石采矿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市水利局分自查自纠、复核督导、整改提升三个阶段,对全市412采矿权、160个探矿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监管情况逐一开展自查、检查和整改。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开采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全市采石采矿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水土保持方面的7条工作标准,对参与复核督导检查的8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做到依据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统一、台账统一。6月15日前,市水利局对各县区水利局上报的自查情况及台账资料进行了审核认定。
全面督导,找准问题。1名县级领导和8名科级干部参与了市政府组成的11个督导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逐个矿山进行摸底排查,逐个核实水土保持审批监管方面的问题,查找问题362个,形成问题台账,提出整治意见建议,并向县区政府反馈。
制定方案,整改提升。针对反馈意见,要求各县(市区)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彻底整改到位,提升监管水平,改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