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持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资金投入,不断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通过采取工程建设补短板、排查监测化风险、健全体制促保障、夯实责任强监管等一系列措施,合理谋划,精心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成果进一步巩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工程建设补短板。上半年以来,共落实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500万元,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供水设施老化、隐患突出的11个镇49处供水工程进行改造提升,切实消除供水隐患,提升供水保障,工程受益人口0.9万人。
排查监测化风险。为全面梳理排查农村供水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消除供水风险隐患,石泉县水利局组成四个排查监测小组,围绕饮水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对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情况、供水管护责任落实和日常运行管理定期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排查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已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全面排查3次,对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及时整改,根据6月份最近一次排查结果,全县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均达标。
健全制度促保障。今年以来,石泉县结合市上印发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出台了《石泉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同时还制定了《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石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石泉县农村供水回访监督工作方案》等9项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使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夯实责任强监管。在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夯实了政府管护主体、行业部门监管、运行单位管理“三个责任”,明确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工作负总责,各集镇水厂、各村村委会分别对集镇供水工程、各村供水工程管护工作具体负责,县水利局城乡供水管理中心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负监管责任。通过今年以来历次排查检查,县、镇、村三级均能按照“三个责任”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力保障了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规范运行,切实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