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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级河湖总督察长督察河长制工作

作者:陈光文发布日期:2022-07-2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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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至21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河湖总督察长谢荧带领由县水利、公安、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督察组,督察岚河、滔河流域沿线各镇河湖长制工作。

督察中,谢荧一行沿岚河、滔河自上而下,先后深入孟石岭、南宫山、蔺河、佐龙、城关、滔河等六镇,详细了解全域河道综合治理、禁捕禁捞、生态修复等相关工作情况。每到一处,谢荧都与当地护河员及沿岸居民深入交流,询问巡河履职情况及存在的具体问题。

谢荧指出,落实好河湖长制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两山理论”的重要途径,也是坚持“生态立县”战略的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以“三长治河”管理机制为抓手,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用实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领跑行动”。

谢荧强调,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突出抓好河道垃圾清理、沿岸环境整治、禁捞禁捕等重点工作,逐项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完善机制健全机构,加强各级河湖长之间的协调联系,善用沿河村民“信息源”,努力形成整治合力,提升防治水平。要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果断执法,不徇私情,起到震慑作用,确保整治长效常态。要全面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完善沿岸标识标牌,引领形成爱河护河的良好社会风尚,推进河道综合环境不断改善,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的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