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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四项举措贯彻落实《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

作者:王敏发布日期:2022-07-27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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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日施行的《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是强化汉江流域水质保护的重要举措,汉阴县水利局落实四项举措,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一是积极营造河湖保护浓厚氛围。利用“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及环境保护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河长制“八进”、“青春志愿行 保护母亲河”、“美丽安康 青春行动”等系列宣传120余次,更换河长湖长公示牌120余块,制作安装大型示范河湖宣传牌、标识牌15处、宣传长廊3处,发放河长制工作手册100本、巡河湖日志500本、宣传彩页5000份、宣传袋1000个、发放河长制宣传纸杯、抽纸各3000份,有力推动全县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河湖保护行动,形成自觉护河保水、建设生态家园的共识。

二是建立“四长”河湖保护协作机制。探索“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行政司法协作机制,加强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乱采乱占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促进我县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共开展巡查25次,组织生态环境、公安、法院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次,排查责令整改问题4起,完成历史遗留问题整改1件,对汉江、月河流域暗访检查,发现小微“四乱”问题162个,下发《督导检查通报》9份,整改问题162个,有力打击了涉河违法行为,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

三是加强河湖执法监管。水利局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查,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条例》实施以来,水政执法大队出动巡查车157次424人次,查处涉水违法案件12起,制止违法行为4起,纠错整改5起,下发涉水问题整改提醒函11份,行政处罚7人,移交县纪委监委纪律处理2人。

四是夯实干部责任。2022年7月25日,汉阴县水利局组织全体干部再次深入学习贯彻《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要求全局上下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加大条例学习贯彻,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强化涉水日常监管执法,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快速查处涉水违法行为,履行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职责,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