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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建立水利 公安 检察机关涉水领域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联合协作机制

作者:周传水发布日期:2022-08-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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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涉水领域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充分发挥公安、检察机关在涉水领域治理、河湖生态保护、惩治黑恶犯罪方面的职能作用,形成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合力,构建责任明确、协同高效、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工作协作机制。近日,石泉县水利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制定建立了涉水领域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协作机制《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坚持把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总牵引和深化涉水领域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的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进一步明确了涉水领域有组织犯罪打击惩治和预防治理的重点,切实夯实水利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持惩防并举,强化联动协作,有效应对黑恶违法犯罪新变化、新特征,建立健全预警预防体系,着力增强防范治理工作合力。

《实施意见》紧扣涉水领域实际,从加强普法宣传、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同机制、规范线索管理、深化信息共享、密切协作配合、强化保障落实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水利、公安、检察机关各自工作优势,提升扫黑除恶专业化水平,积极构建及时主动发现、全面彻底打击、专业精准防控、长效综合治理、高效协同配合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新格局,健全完善涉水领域黑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久久为功、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