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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河湖长制工作持续发力成效显著

作者:储毅发布日期:2023-01-30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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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汉阴县持续发力把推行河湖长制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生态秀美家园的有效举措,坚持高位推动,逐级夯实责任,聚焦管好“盛水的盆”和护好“盆中的水”两大目标,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全县河湖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建设锦绣汉阴提供强有力的生态保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夯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职责。一年来,相继印发《汉阴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汉阴县推行湖长制工作方案》《总河湖长令》,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巡查、督办、通报、考核、奖励激励等9项制度,整改河湖“四乱”问题118个,开展县级河湖长巡河湖30次,镇级河湖长巡河湖720余次,村级河湖长巡河湖8300余次,有力推动了巡河督查常态长效。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水岸同治打造河湖生态名片。一年来,相继完成对全县9条主要河流“一河(湖)一策”和河湖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大木坝河健康河湖评价和全县湖划界成果相继通过市县验收,加快中小河流项目建设,月河涧池、小街段防洪工程相继全面完成,治理河长2.1公里总投资1650万元。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将全县中小型水库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全县42座水库实行市场化运营,积极开展示范河流创建,观音河荣列全省15条“幸福河湖”之一,同时启动青泥河省级示范河流创建工作。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各类涉水违法行为。一年来,净化水利发展环境,出台公布了河湖长制专属监督举报电话,开展各类涉水执法160人次。持续深化“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行政司法协作机制,联合公安、环保、自然资源、应急、林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核实处理举报线索9起,下发涉水问题整改提醒函11份,制止轻微违法行为4起,查处涉水违法案件3起,行政处罚3人,移交纪委处理1人。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河湖治理良好氛围。借助“321基层治理模式”,持续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三线人员”工作范畴,将爱护河湖生态写入村规民约,促使群众相互监督、自我教育、自发爱护水环境。全年制作安装大型示范河湖宣传牌、标识牌15处,制作河长制宣传长廊4处,开展河湖长制“八进”等系列宣传活动50余场次。汉阴县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受到《中国水利网》《陕西电视台》《西部网》《安康日报》等中省市主流媒体关注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