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约用水项目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129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规计发〔2023〕8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09:40 |
旬阳市、平利县水利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约用水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2]113号)精神,现将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约用水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82万元,主要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经常性支出以及楼堂馆所建设支出。
二、相关县(市)要按照陕西省财政厅、水利厅印发的《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财办[2018]17号)、《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8]6号)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计划顺利执行。同时要加强绩效管理,逐级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脱贫县按照省财政厅等11部门印发的《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陕财办农[202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接此通知后,请抓緊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及统计制度相关要求,每月月底前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水利统计管理系统投资月报报送工作,确保项目2023年12月底前各项任务和投资完成率达到80%以上,202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资金预算由安财农[2022]105号文件下达。
附件:2023 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约用水项目计划表
安康市水利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
2023 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约用水项目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万元)
批复文号
1
平利县节水型社会建设项目
平利县医院、平利县中学、新泰公司等计量设施安装;用水户监测平台建设;城关三小节水改造;节水科普展示
100
平发改农经[2022]196号
2
旬阳市节水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旬阳中学节水教育基地
82
旬行审准字[2022]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