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132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规计发〔2023〕11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09:47 |
有关县(市、区)水利局、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2]109号)精神,现将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具体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2023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1102万元,其中:山洪灾害防治790万元,用于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312万元。
二、有关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财办[2018]17 号)相关规定,严格资金支出方向,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列支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工程验收等费用。
三、加强对项目的建设管理。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服务,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完善管护机制,确保项目设施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四、要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8]6号)相关规定,积极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报表。
五、接此通知后,请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及统计制度相关要求,每月月底前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切实做好水利统计管理系统投资月报报送工作。
六、资金预算通过安财农[2022]105号文件下达。
附件.xlsx:1、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计划表
2、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沟治理项目计划表
3、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沟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计划表
安康市水利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