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3-02-0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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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3-0133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规计发〔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2-02 09:50

有关县(市、区)水利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3]3号)精神,现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下达你们(具体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130万元,主要用于水价精准补贴、节水奖励、量水设施建设、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等。

二、有关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资金支出方向,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管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经常性支出以及楼堂馆所建设支出。

三、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8]6)相关规定,积极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报表。

四、接此通知后,请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于202312月底前向市水利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及统计制度相关要求,每月月底前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切实做好水利统计管理系统投资月报报送工作。

五、资金预算通过安财农[2022]105号文件下达。


附件: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表

安康市水利局

2023年21

附件:               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表

序号

市县/单位

本次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1

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灌区

30

中型灌区和小型水利工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  节水奖励、计量设施建设、节水测算等

2

汉滨区月河灌区

20

3

石泉县池河灌区

20

4

旬阳市西惠渠灌区

20

5

平利县

20

6

白河县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