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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组织开展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督察

作者:陈光文发布日期:2023-04-14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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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至12日,岚皋县组建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等2名县级河湖总督察长任组长,县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个督察组,分赴全县12个镇督察河湖长制重点工作。

督察组先后深入岚河、大道河、洞河、滔河、四季河等重点流域和部分农村河沟,实地察看了各地河湖“清四乱”、湖库漂浮物打捞、河道垃圾清理以及河湖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并详细听取了各镇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督察组指出,“三长治河”工作是岚皋县推进河湖管理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守住生态底线,切实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坚决守护好岚皋的一江清水。

督察组要求,全县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抓牢责任落实,强化属地管理,充分发挥“三长治河”制度,压紧压实县、镇、村河湖长、警长、督察长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执法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河湖日常巡查、常态化管理和执法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积极进行清理整改,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水环境的问题发生,坚决守住河湖生态安全底线。要抓紧汛前整治,彻底消除受建设影响带来的行洪安全隐患,抓好道路、供水、住房、通信等安全防范,确保全县水域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综合治理见到实效。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共同营造关心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业兴、人和”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