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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全面实行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双周调度”和“半月一督查一通报”机制

作者:陈光文发布日期:2023-04-17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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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岚皋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双周调度”和“半月一督查一通报”机制,并将其纳入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提标升级。

该机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了调度内容和督察通报的工作要求。确定从4月1日起,县河长办每两周调度镇、村两级河湖长巡河督导、湖库漂浮物打捞、河道垃圾清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明确要求各镇负责每半月对辖区河湖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特别是农村河沟的小微污染问题开展1次自查自纠,各镇级河湖督察长每半月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1次督察督办,县河长办每半月开展1次明察暗访,每次随机抽查2-3个镇(村),每季度实现1次明察暗访全覆盖,对各镇自查自纠、督察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同时,县河长办每半月下发1期《督查通报》,重点通报各镇本周期问题排查、上周期问题整改等有关工作情况,《督查通报》同步抄送市、县有关单位及各级河湖长。对因工作不重视、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力等原因给全县河湖长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分级约谈,并严肃追究责任,全力助推机制落实落地。

据统计,自机制实行以来,岚皋县已开展专项督察1次,明察暗访1次,累计自查自纠、督察和暗访发现问题16处,下发《督查通报》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