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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周传水发布日期:2023-05-2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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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石泉县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采取高压态势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效开展。截至目前,县境内主要河流干支流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已得到有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高位组织部署推动。为了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县政府召开了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会议,印发了石泉县《关于开展全县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下发到各相关部门,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整治行动。二是压紧压实管理责任。成立了以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水利、公安、交通、住建、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局为成员的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建立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对全县辖区内无审批开采、私挖滥采及已审批采砂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形成了采砂监管合力。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由各级河湖长牵头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责任河段非法采砂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综合运用拉网式排查、常态化巡查、不间断暗访等方式,对河道范围内“乱采、乱占、乱堆、乱建”等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查处一处、销号一处。同时,充分发挥“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机制作用,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多部门联合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整治行动,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排查活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现场调查询问笔录2份,现场巡查记录8份,在执法活动中清理整改到位5处,下达违法告知书1份,立案处罚2起,罚金0.5万元。四是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在开展严厉打击、清理整治、恢复道的基础上,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科学合理、适度利用、有序开采的原则,严格规定禁采期,划定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严格按照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为依据严格许可审批。按照“政府主导、共产公营、统一管理”的砂石资源运营管理模式,对县域内河道砂石资源依法、科学、有序、规范开发经营。对于现场管理责任人不到位、无可采区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河道修复方案和视频监控、公示牌、界桩标志等日常监管措施不到位的,均不予许可河道采砂。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县域内河道采砂秩序稳中向好,监管机制、运行模式得到进一步完善,非法采砂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下一步,石泉县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深化部门合作,完善法规制度,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采砂船舶源头管控,推进采砂全要素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行为,严防非法采砂反弹,切实维护县域内河道采砂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