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岚皋县水利局召开安岚高速涉河施工及水保问题警示提醒交办会。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岚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安岚高速岚皋县协调办、安岚高速各施工标段相关负责人及城关镇、滔河镇、四季镇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安康市水利执法支队、岚皋县水利局、岚皋县水利执法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G69)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各标段项目建设在涉河施工、防洪隐患、水土保持方案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涉河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情况,听取了各施工标段和项目沿线各镇的意见建议,对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各施工标段就全力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作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明确各方责任。安岚高速建设管理处、高速公路岚皋县协调办及各施工标段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项目所在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及行业监管责任,妥善处理好工程进度与安全稳定、生态环保的关系,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涉河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加速推进整改。安岚高速管理处、协调办和施工标段要针对提醒交办的各类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优化施工设计,从严从快加速问题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强化协调沟通。管理处、协调办要加强与项目所在镇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切实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统筹各方因素,全力抓好灾后重建和灾害防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重点项目建设与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建设单位充分认识我县特殊的自然地理气候条件,做好心存敬畏,始终把抓好安全风险防范做为推进项目建设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责任,进一步优化涉河项目施工管理、水土保持防治等各项措施,切实保障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二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各建设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认领反馈的各类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全力加快问题整改。三要加强执法监管。各有关镇、有关单位要切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执法监管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加强技术指导,加大监管频次,积极提供必要的政策法律服务,协同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要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不整改或敷衍整改的,坚决依法依规定、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建设依法依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