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6月27日至29日强降水防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3-06-27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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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6月27日至29日强降水防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3-0129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23〕13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6-27 08:10

各县(市、区)水利局(农水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瀛湖生态旅游区党政办:

根据市气象局重要天气报告(2023年第17期),6月27日夜间至29日白天我市有一次较强降雨天气过程。预计过程累计雨量全市大部地区30-50毫米,紫阳、岚皋、平利、镇坪50-80毫米(个别镇办超过100毫米),主要降雨时段集中在28日白天到29日上午,过程期间可能伴有短时暴雨,最大小时雨强可达20-40毫米。此次降水过程对流性强,极易引发山洪灾害,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对流性降水过程防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是迅速安排防范应对。当前全市即将进入主汛多雨时期,各县(市、区)水利部门需高度警惕,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立即对本次强降水过程防御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各级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要坚守工作,切实履行防御职责,坚决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

二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按照《市水利局关于深入开展江河库坝山洪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安水发〔2023〕130号)文件要求,以山洪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库坝安全、涉河建设项目为重点,落实巡查等各项防御措施,排查薄弱环节,消除度汛隐患。必要时提请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人员转移避险。

三是严格库坝安全管理。要切实将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到位,确保人员到岗、工作到位,尤其要切实落实水库巡查防守,确保发生险情及时处置到位。境内各水库要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用计划,严禁超限蓄水。病险水库要严格落实空库度汛或降低库水位运行安全监管措施。强降雨区的库塘要适时泄水,确保库坝安全。

四是抓实山洪灾害防御。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受山洪灾害威胁的镇、村,全面检查监测设备、预警设施,夯实组织责任、信息发布机制、撤离路线、避险场所,落实山洪灾害防御方案,确保山洪预警和转移避险无缝对接,做到预警信息全覆盖,提前撤离转移受威胁人员,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是持续强化值班值守。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各水工程管理单位要持续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密切监视雨水汛情变化,全面掌握水工程运行情况,及时传递各种信息指令,遇突发情况果断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安康市水利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