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8月10日至12日强对流降雨过程防范安全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176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23〕168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0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8-10 08:10 |
各县(市、区)水利局,宁陕县、镇坪县农水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瀛湖生态旅游区办公室: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8月10日-12日我市南部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降水期间伴有雷暴,局地有短时强降雨(20-40毫米/每小时,局地可达50毫米/每小时以上)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计降水量局地30-50毫米,主要降水时段在10日夜间和11日白天。根据省水利厅、市防指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目前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充分利用好气象卫星和测雨雷达、雨量站、水文站组成的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
二、突出重点。本轮降水过程局地暴雨强度大且与前期雨区重叠,土壤湿度相对饱和,极易引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等灾害。要以山洪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库坝安全、涉河建设项目为重点,落实巡查等各项防御措施,排查薄弱环节,消除度汛隐患。必要时提请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人员转移避险。
三、强化值守。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各水工程管理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监视雨水汛情变化,严格落实省水利厅《关于防汛关键期加强库坝安全度汛抽查督查的通知》(陕水防明电〔2023〕63 号)文件要求,全面掌握水工程运行情况,及时传递各种信息指令,遇突发情况果断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安康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