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严实抓好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提质增效和“样板县”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158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23〕145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7-14 10:05 |
各县市区水利局(农水局),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综合办);局有关科室、单位:
按照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推动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提质增效的通知》(陕水河湖函﹝2023﹞10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对标落实中省要求
1、继续落实小型公益水库“三个模式”全覆盖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继续按照国务院“小型水库三个管护模式100%覆盖”和政府购买服务要求,使每座小型公益水库至少有1名专职专业管护员,专职管护员年龄、学历、专业及履职能力要能满足小型水库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管护要求,真正做到汛期24小时在岗并正确、有效履职。
2、全面抓好“样板县”巩固提升工作。由县区水利部门牵头,商请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在7月30日前完成“样板县”专业管护机构的2022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突出合同管理,加强履约监管,加强承接主体的信用评价管理,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专业巡查、专业保洁、专业管护、专业处置、专业技术支撑等作用,确保小型水库管护到位和运行安全。要按照安水发〔2023〕8号文件要求,要尽快依法组织政府购买服务,按程序确定有资质、有实力、有业绩的2023年度“样板县”社会化专业化管护机构,确保工作衔接有序。
3、加快推进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示点示范。2023年汉滨区、汉阴县、紫阳县、高新区、恒口示范区要落实领导和专责人员,按照实施方案,加快评审、采购等前期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在10月30日前创建标准化管理水库15座,并完成验收,同步推进辖区其他水库标准化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二、强化水库专职管护员监管
各县市区水利局要依托第三方机构,落实专职管护员培训上岗制度,积极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使之胜任日常巡查、设备操作、险情辨识、应急处置等工作。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水库管理水平,推广水库巡查APP,及时发现风险,提高水库安全管理能力。从市局“四不两直”检查情况看,在样板县巩固提升工作中,有县区水利部门机制制度不健全,对第三方机构和专职管护员履约监管不力不严的问题;有受村委会推荐或指定专职管护员人选,第三方机构管理难的问题;有专职管护员敷衍了事,脱岗失职、专业技能低下,履职不力等问题。各县区水利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制度,全面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和小型水库专职管护员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建立对专职管护员的月度绩效考核机制,一以贯之地严格执行,进一步巩固小型水库社会化管理改革成果,确保专业化管护落到实处,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功能效益发挥。对服从管理,专业技能较好,管护到位、认真履职、水库安全运行和库容库貌好的专职管护员予以表扬奖励;对不在岗位、不正确履职、库容库貌差、水库出现险情的专职管护员要坚决及时依照合同约定予以更换。
三、加强组织保障
1、制定实施方案。省厅已下达小型水库维修中央、地方债项目资金两批。各县市区要按照陕水规计发〔2022〕112号规定,在7月25日前制定本县市区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统筹资金批次,突出维修重点,提出使用计划,经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市水利局。其中汉滨区、汉阴县、高新区、恒口示范区4个省级“样板县”实施方案报省水利厅备案。
2、积极保障资金。县市区水利部门要积极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汇报,确保中、省维修养护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充分发挥中央补助资金的撬动引领作用,确保中、省及地方债小型水库管护资金全部用于水库样板县、专项维修及日常养护等。进一步健全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的管理、拨付和使用机制,各级水利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部门严格维修养护资金的监管,特别地方债资金的监督要求要全面落实,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绩效。
3、强化督办检查。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严格落实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推动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提质增效的通知》(陕水河湖函﹝2023﹞109号)要求。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将采取评估研判、清单管理等方式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进驻式督导等措施,对站位不高、落实不力、进度迟缓、工作欠账的人和事予以限期整改,凡造成不良影响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问责追责。市河长办将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提质增效及样板县巩固提升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实施严格考核,督促县市区水利部门有序推进和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安康市水利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