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7月1日至3日夜间强降雨防范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3-07-01 09:10
分享到:
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7月1日至3日夜间强降雨防范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3-0133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23〕135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01 09:10

各县(市、区)水利局(农水局),高新、恒口社管局,瀛湖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

据气象预报,预计7月1日午后至3日夜间我市有一次较强降水天气过程。过程累计雨量全市大部地区50-100 毫米,中西部宁陕、石泉、汉阴、紫阳、岚皋、汉滨等县的个别镇办超过 150 毫米,强降雨时段主要集中在3日凌晨到夜间,过程期间可能伴有短时暴雨,最大小时雨强可达20-40 毫米。本轮降水过程强度大,加之前期降雨量大土壤饱和度高,极易引发洪涝灾害。现就做好本轮强降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降雨防范工作。本次降雨是进入主汛期的第一场强降水,各级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坚守岗位,夯实责任,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和雨情汛情发展,切实履行防御职责,坚决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

二、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加强与应急、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紧盯山洪灾害易发区与局部强降雨重合区,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强化落实责任,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村、到户、到人”,全力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三、严格库坝安全管理。切实将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到位,做好水库巡查、预警发布和应急抢险工作,强化水库监管,严禁水库管理单位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大型水库要在降雨来临前,尽量腾库留足调峰库容,避免高水位运行和大流量泄洪。小型水库和病险水库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确保水库水电站度汛安全。

四、做好水利工程巡查。加强水库、堤防和涵闸等水利工程和重点河段、重点部位的巡查,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设施要加密巡查频次,做好险情发现、及时有效处置,把灾害风险程度降到最低。要进一步强化涉河在建工程管理,各类涉河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严格落实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措施,完善雨情、水情、汛情通报和险情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中小河流洪水防范。针对强降雨落区内的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洪水来的快的特点,加强险工险段、涉河施工现场等巡查防守,强化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避险等措施,结合降雨区域洪水预报及实时水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六、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带班、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及时精准传递各类汛情信息,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安康市水利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