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7月24日至25日强降雨过程防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3-07-2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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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7月24日至25日强降雨过程防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3-0132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23〕152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23 15:20

各县(市、区)水利局(农水局),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办公室);各大型水库:

根据市气象台最新预报,受高原槽和副高外围暖湿气流共同影响,7月24日至25日我市有一次强对流降雨过程,降水期间伴有雷暴、局地有短时大风,短时暴雨(20-40mm/小时,局地可达50mm/小时以上)等强对流天气,主要降水时段在7月24日下午至25日白天。本轮强降水具有强对流性、分散性特点,极易引发山洪及中小河流等灾害。根据省水利厅、市防指部署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本轮强降雨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安排部署。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月4日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夯实责任,扎实安排部署,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和汛情发展,坚决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强化监测预警。本轮强降雨过程具有落区和量级不确定性、突发性的特点,各级水利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高度关注最新预报信息及当地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信息,加密预警频次,提高预警精准度,及时精准传递各类预警及汛情信息,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三、突出防御重点。一要突出山洪灾害防御。要加强与应急、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加密预警预报频次,提高局地暴雨、山洪灾害短临快报等小尺度预报精准度,为及时组织撤离争取时间和主动。要紧盯山洪灾害易发区与局部强降雨重合区,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强化监测、巡查、预警和撤离等各环节责任,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村、到户、到人”,全面落实“一对一、人盯人”要求,坚决果断提前撤离受威胁群众,全力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二要突出中小河流洪水防御。针对强降雨落区内的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洪水来的快、涨的猛的特点,加强险工险段、涉河施工现场等巡查防守,强化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避险等措施,结合降雨区域洪水预报及实时水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三要确保库坝安全。切实将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到位,做好水库巡查、预警发布和应急抢险工作,强化水库监管,严禁水库管理单位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大型水库要在降雨来临前,尽量腾库留足调峰库容,避免高水位运行和大流量泄洪。小型水库和病险水库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确保水库水电站度汛安全。四要加强涉水工程管理。加强水库、堤防和涵闸等水利工程和重点河段、重点部位的巡查,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设施要加密巡查频次,做好险情发现、及时有效处置,把灾害风险程度降到最低。要进一步强化涉河在建工程管理,各类涉河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严格落实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措施,完善雨情、水情、汛情通报和险情应急处置机制,落雨区内的涉水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要提前撤离河道或受洪水威胁区,确保人员安全。

四、严格防御值守。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履行防御职责,带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密切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督促各类水库水电站、山洪灾害、涉水工程防汛责任人坚守岗位,抓好值守巡查、应急抢护等工作,确保本次强降雨防御工作有力有效。

安康市水利局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