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7月11日至14日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131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23〕141 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7-11 10:25 |
各县(市、区)水利局(农水局),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办公室):
根据市气象台最新预报,受副高外围暖湿气流和低层切变共同影响,7月11日至14日我市高温高湿多对流性降水天气,主要降水时段在7月13日白天至夜间,降水期间伴有雷暴,部分镇办有短时暴雨(20-40mm/小时,局地可达50mm/小时以上)等强对流天气。本轮降水过程强度大,加之前期降雨量大土壤饱和度高,极易引发山洪及中小河流等灾害。现就切实做好本轮强降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部署防御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月4日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高度重视,坚守岗位,夯实责任,全面进入防汛紧急状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和雨情汛情发展,扎实安排部署,强化预警预报,切实履行防御职责,坚决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带班、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要岗在位,领责履职,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及时精准传递各类汛情信息,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二、突出山洪灾害防御。本轮强降雨过程具有落区和量级不确定性、突发性的特点,要加强与应急、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加密预警预报频次,提高局地暴雨、山洪灾害短临快报等小尺度预报精准度,为及时组织撤离争取时间和主动。要紧盯山洪灾害易发区与局部强降雨重合区,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强化监测、巡查、预警和撤离等各环节责任,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村、到户、到人”,全面落实“一对一、人盯人”要求,坚决果断提前撤离受威胁群众,全力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三、防范中小河流洪水。针对强降雨落区内的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洪水来的快、涨的猛的特点,加强险工险段、涉河施工现场等巡查防守,强化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避险等措施,结合降雨区域洪水预报及实时水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严格库坝安全管理。切实将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到位,做好水库巡查、预警发布和应急抢险工作,强化水库监管,严禁水库管理单位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大型水库要在降雨来临前,尽量腾库留足调峰库容,避免高水位运行和大流量泄洪。小型水库和病险水库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确保水库水电站度汛安全。
五、强化涉水工程管理。加强水库、堤防和涵闸等水利工程和重点河段、重点部位的巡查,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设施要加密巡查频次,做好险情发现、及时有效处置,把灾害风险程度降到最低。要进一步强化涉河在建工程管理,各类涉河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严格落实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措施,完善雨情、水情、汛情通报和险情应急处置机制,落雨区内的涉水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要提前撤离河道或受洪水威胁区,确保人员安全。
安康市水利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