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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公开征求《安康市水利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发布日期:2023-12-21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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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细则(2022-2025年)》等要求,市水利局编制了《安康市水利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112日。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aksslzfzd@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安康市水利局免罚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安康市汉滨区东井街19  安康市水利执法支队  监督执法科收(邮政编码72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安康市水利局免罚清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安康市水利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xlsx(征求意见稿)

安康市水利局

2023年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