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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作者:发布日期:2024-04-1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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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教育警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清廉守正,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紫阳县水利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曹仲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曹仲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共计16.67万元。同时,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3年11月,曹仲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紫阳县财政局城关财政所所长胡斌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9年8月,胡斌违规收受某项目工程老板所送礼金共计4000元。2023年1月,胡斌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香烟。2023年12月,胡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紫阳县高桥镇政府干部王朝兵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23年9月,王朝兵在高桥镇街道某酒楼操办乔迁宴,收受55人礼金2.53万元。2023年11月,王朝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件,涉及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财物和违规操办乔迁宴。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律己不严、守纪不严、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守牢廉洁底线。

紫阳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抓紧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把严的标准立起来,把实的作风树起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问题特点,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重拳出击,强化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确保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