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7月4日至9日降雨过程防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4-07-0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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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7月4日至9日降雨过程防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4-0378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24〕116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7-04 15:10

各县(市、区)水利局(农水局),高新、恒口社管局,瀛湖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

据市气象台预报,7月4-9日我市进入多雨时段,强降水时段主要集中在5日、8一9日,过程累计降水量:安康西部、北部140~180毫米,其他地区50~120毫米,过程期间可能伴有短时暴雨(最大小时雨强20~40毫米)强对流天气。此次降水过程持续时间长、降水强度大、影响范围广、局地对流性强,部分落雨区与前期旱情区域重叠,要高度警惕可能出现先旱后涝、旱涝急转引发的山洪及中小河流洪水灾害。现就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监测预报预警。目前我市正值主汛期,即将进入“七下八上”水旱灾害防御关键期,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密切监测、精细预报,及时把预警信息直达防御一线、每一名防御责任人。

二、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加强与应急、气象、水文等部门的密切联系,紧盯山洪灾害易发区与局部强降雨重合区,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及时提请地方政府组织做好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全力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三、加强中小河流洪水防范。针对强降雨落区内的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洪水来的快等特点,强化险工险段、涉河施工现场巡查防守和人员转移避险等措施落实,全力做好中小河流洪水防御工作。

四、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切实将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到位,强化水库汛限水位监管,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病险水库要一律或空库或低水位运行,做好水库巡查、预警发布和应急抢险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五、强化涉水工程管理。要进一步强化涉河在建工程管理,各类涉河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严格落实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措施;加强水库、堤防和涵闸等水利工程和重点河段、重点部位的巡查,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设施要加密巡查频次,做好险情发现、及时有效处置,把灾害风险程度降到最低。

六、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带班、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及时精准传递各类汛情信息,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安康市水利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