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三大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镇坪县三大峡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
镇坪县三大峡水电站工程位于镇坪县曙坪镇联合村,地处南江河一级支流大曙河中游,是大曙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第3级电站,电站距离曙坪镇5km,距离镇坪县城17km。工程为建设类项目,是坝后式不完全调节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主要建筑物由大坝、冲沙闸、压力引水隧洞和厂区建筑物等组成。工程最大坝高62m,坝顶高程1043.50m,坝长160.20m,总库容1795万m3,水库枢纽属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电站装机容量为3600KW(2×1400KW+1×8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1053.98万KW•h ,年利用小时数2928h。工程总占地面积60.363hm2,总投资5222.27万元,于1997年10月开工,2000年11月下闸蓄水,2001年4月3台机组并网发电,总工期42个月。
我局组织专家对《镇坪县三大峡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工程补报的报告书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要求,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审查。经研究,决定准予镇坪县三大峡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主要意见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征占地范围,面积60.36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60.363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和结论。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509公顷,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74.72吨,新增水土流失量54.31吨。预测结果表明,库区淹没防治区、大坝工程防治区和生产生活防治区为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为工程建设期。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3%。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大坝工程防治区、生产生活防治区、进场道路防治区、上坝人行步道防治区和库区淹没防治区5个防治区。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方案按照5个防治分区分别进行了水土保持措施配置,主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表土剥离1690m3、表土回覆1690m3、土地整治520m2,C20砼排水沟84m、PVC排水沟82m,浆砌石挡墙209m,植被恢复3530m2,临时排水沟51m,临时苫盖200m2。
(七)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方法、内容。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内容包括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措施及防治成效、水土流失危害等。主要监测方法为调查监测、遥感监测和定点观测。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和方法。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9.5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6.9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86万元,临时措施费0.10万元,独立费用1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5654.28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你单位立即向镇坪县税务局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5654.28元。
(二)应当尽快开展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2024年12月30日前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报备我局以备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安康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