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汉江流域紫阳县汉王镇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防洪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

作者:发布日期:2024-06-1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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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汉江流域紫阳县汉王镇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防洪评价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该工程防洪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在紫阳县汉王镇汉江段建设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

二、同意汉江流域紫阳县汉王镇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方案。

拟建紫阳县汉王镇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位于紫阳县汉王镇汉城村汉江干流左岸。该项目在维持原地貌的基础上,生态修复为主,维护河岸生态,基本不改变原有地形。工程沿汉江左岸布置,总长3719m。工程分三段:第一段为汉王集镇段,总长630m,紧邻G541公路,起点位于八家河口,终点位于码头下河路口,采用护坡、生态河堤型式;第二段为集镇上游段,总1708m,采用空心六角块构件生态护坡型式;第三段为集镇下游段,总长1381m,采用空心六角块构件生态护坡型式。

拟建工程起点、终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分别为:

上游端控制点:N=3623084.805, E=541281.246

下游端控制点:N=3620418.167, E=540412.468

三、你局应依法严格履行河湖监管责任,强化河道监管和施工监管,严禁施工期间在河道内堆放弃土弃渣,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四、你局应督促建设单位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你局备案。

五、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你局应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你局统一指挥。

六、拟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科学制定施工安排,施工方案报你局备案。工程开工时,你局要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你局应参与验收。以上现场监管工作需做好资料收集备查。

七、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八、该项目部分生态护岸同拟实施的汉江综合整治工程汉王集镇段部分堤线重合。你局应督促本项目建设单位与你局就有关事项协商达成协议。 

安康市水利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