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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水利执法典型案例

作者:发布日期:2024-08-3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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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里镇某村民两年内受到两次行政处罚仍继续非法采砂案。

案情简介: 五里镇某村民于2022年11月因未经许可进入河道采砂被当场警告处罚一次。12月再次未经许可进行采砂活动,给予罚款行政处罚;当事人在两次处罚之后,仍多次进入河道盗采砂石,2024年1月,再次进入河道盗采砂石被五里派出所查获移交汉滨区水利局处理。

处罚结果:当事人近年来多次采用“蚂蚁搬家”方式,利用节假日、夜间等监管间隙偷采砂石,是行业整治行动中重点打击的典型案例,经汉滨区水利局案审会议研判,按照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符合刑事立案条件,区水利局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案件经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对梁某某非法采矿一案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通过多年的不间断河湖整治,我市大规模盗采砂石违法活动已基本杜绝,但随之出现一些以“蚂蚁搬家”方式盗采活动,隐匿性高,机动性强,证据固定难,是当前打击非法采砂的难点,针对此类个案执法人员务必要想方设法固定即时证据,逐案研判分类作出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者及时移送,有效落实行刑衔接。该案件的办理,对非法采砂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积极促进形成良好的水事氛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