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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抽查审核上报工作视频会

作者:发布日期:2011-06-2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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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普查办622-23在宝鸡岐山县召开的全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现场模拟培训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审核抽查上报工作,我市627日召开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审核上报工作视频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省现场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陕水普办发[2011]23号和陕水普办发[2011]24号文件,按照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清查结果上报、质量抽查补查、清查数据审核、台账系统录入等问题。

 

针对我市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已于52565日基本完成,但抽查覆盖面还不够的实际,按省普查办现场模拟会议精神,以及《省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办法》和《省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审核上报管理办法》要求,我市结合实际,会议决定:一是加强清查数据的内业会审。629日至71日,全市十县区水利普查办专职副主任、技术负责人、业务骨干带上相关的文件资料、清查目录、清查表及汇总表分别到市普查办,采取面对面集中会审方式,分专业再次一一进行审核,边审核边修改,确保上报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及清查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逻辑性和关联性。二是适时进行外业补抽查。质量抽查的补查在完成内业集中审核后,届时将安排外业抽查,确保抽查对象的覆盖面和数据代表性。三是及时上报清查成果。本次水利清查结果的上报的内容包括:一个文件、两个报告、一套报表、一套数据。会议要求各县区务必克服一切困难,加班加点,按时完成所有文件资料和数据的上报工作,不拖全市、全省后退。

 

最后,市水利局副局长、市防汛办主任、市水利普查办主任陈晓虎就审核抽查验收组织和各专业组第一次审核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下一阶段主要工作,明确要求各水利普查机构继续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统筹安排,克服经费、人员不足等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省水利普查的要求,扎实工作,各司其职,确保我市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清查阶段的数据审核上报工作真实有效。

 

市水利普查办专职副主任姜春斌、各专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各县区水利普查办主任和普查办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